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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网游 管理新规来了

5月28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服务消费管理要求》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为未成年人在使用网络游戏服务时消费行为所产生的一系列纠纷给出了规范意见。

标准明确,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监护人等过错方应当根据各自过错情况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经济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监护人、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承担各自责任。

记者注意到,该标准是游戏行业首个完整的消费管理规范。相关人士表示,全新发布的团体标准填补了业界空白,将进一步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巩固防沉迷成果,助力游戏行业健康发展。

细化退费标准、明确责任比例

未成年人退费有据可依

近年来,围绕未成年人游戏消费引发的纠纷屡见报端,未成年玩家游戏消费是否退费?退多少?各方又应该承担多少责任?相关问题一直争论不休。

记者注意到,此次团标中对于相关争议情况均给出了明确的建议。

例如,用户以未成年人监护人身份发起投诉或申请退费后,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按规定核验其身份。核验通过且申请人符合退费标准后,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应按照法律有关“无效合同”的规定,将各自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

对于返还方式,团体标准援引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第一,已消耗或使用的增值服务等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减扣;第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经济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根据各自的过错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过错”的界定,团体标准也给出了相应参考场景以及建议责任比例。其中,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未接入实名认证系统,或未落实充值限额要求,导致未成年人超额充值的,将承担100%责任。

团标中明确,如果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已经依照法律法规,配置了防沉迷措施,因为监护人帮助未成年人绕过防沉迷限制,或监护人未充分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那么,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根据相关消费过程中,防沉迷措施的有效性等情况承担对应责任,建议责任比例为30%—70%,并由监护人承担剩余责任。

同时,标准例举了更具可操作性的具体情形。例如,监护人帮助未成年人绕过防沉迷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监护人提供本人或其他成年人的身份信息用于实名认证、提供已完成实名认证的本人或其他成年人的账号、帮助未成年人通过人脸识别等身份核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