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邮局前副总黄来芳被判刑十三年
更新时间:2024-08-26 17:01:50 •阅读 0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6日对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黄来芳的贪污与受贿案件作出一审公开判决。法院裁定被告人黄来芳犯有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并处以人民币100万元的罚金;同时,因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以人民币100万元的罚金。根据合并执行原则,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此外,法院还裁定,对于黄来芳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应当予以追缴,如存在追缴不足的情况,则责令其继续退赔相应金额,确保所有非法所得均被依法处理。
此判决彰显了中国司法机关坚决打击腐败行为的决心,以及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的承诺。